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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事例做得漂亮!!
发布于 2025-02-25 14:13 阅读()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计划(8.0版)》,并通报上海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事例(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合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与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4年3月签署《加强版权司法保护及治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京沪版权保护司法合作机制,实现跨区域司法协作、多方协同治理。机制运行以来,成功化解了京沪两地237件知识产权纠纷,涉案总金额1.89亿元,涉及两地多家互联网头部企业,展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合作的力量,助力区域协同创新,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国范围内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版权纠纷频发,尤其是视频平台间互相诉讼的案件数量急剧增长。为加强版权纠纷源头治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针对版权纠纷的地域集中特性,立足京沪两地互联网企业聚集的区位特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搭建京沪版权保护司法合作机制的设想,旨在通过两地司法协同,共同解决跨区域版权纠纷问题,积极探索新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新模式。
2024年3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签订《加强版权司法保护及治理合作框架协议》,合力打造京沪版权保护司法合作机制。通过该机制,两家法院紧密合作,通过四项举措落实细化相关工作。
一是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协调联动、科技支撑的版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由两家法院法官、相关调解组织联络专员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日常工作对接,针对有地域关联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跨区域调解、解纷息诉。
二是发挥京沪两地版权非诉调解平台优势。与首都版权协会、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赛信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中心等知产行业协会及调解组织开展常态化沟通,以法官释法、行业协会介入、多方协调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对话协商,寻求合作共赢的调解方案。
三是建立“前哨预警+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治理机制。通过大数据预警批量诉讼案件,建立工作台账。以诉讼服务平台共享案件信息,加强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促进纠纷高效化解。
四是建立典型、疑难案件跨区域研讨机制。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审理思路,交流审判经验,推动区域间知识产权审判适法统一。
自该机制运行以来,京沪版权保护司法合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有效释放多元解纷效能。依托非诉调解平台,积极推动当事人谈判协商,成功化解京沪两地三批共计237件知识产权纠纷,涉案总金额1.89亿元,涉及两地多家互联网头部企业。二是打破信息资源共享壁垒。通过司法大数据预警200余件涉京沪两地的批量诉讼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非诉调解,推动更大范围内版权矛盾纠纷由终端解决转为源头预防化解。三是提升经营主体感受度。工作专班精准对接当事人诉讼需求,通过示范判决,引导当事人建立合理的诉讼预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涉两地企业的版权纠纷案件数量较前年同比减少42.8%。四是推动更多领域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以该机制为基础,妥善处理涉京沪两家知名软件公司之间长达10年的17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为不同行业领域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供新思路,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有力保障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浦东法规)发布实施,为浦东率先探索形成更加完备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过“四个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破产浦东法规:一是加强机制探索、完善运行规则,二是加强法规适用、深化司法实践,三是加强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凝聚保护共识。通过深化落实企业破产浦东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创新制度实践可感可及、企业救治成效初显、法规影响力持续增强,破产办理“浦东模式”初步形成,为上海和国家破产法治完善先行探索积累经验。
办理破产是评价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对营商环境优化意义重大。浦东作为改革开放引领区,企业集聚效应显著,对企业的救治和清退有更高的法治需求。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了企业破产浦东法规,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制度安排。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积极适用企业破产浦东法规各项创新制度,在创新破产审判机制、优化府院协调、强化企业救治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浦东持续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完善创新制度运行规则。制定出台4部适用企业破产浦东法规创新制度的实施细则,对重整保护、提名管理人、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预重整4项创新制度作规则细化。根据企业破产浦东法规实施情况提出立法建议,推动企业破产浦东法规修改纳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并已正式立项。
二是深化创新制度司法实践。探索破产高效办理新机制,超三成案件适用简易破产程序,平均审理周期124天,最短44天。通过先处置后解封机制、快速拍卖变卖机制,处置财产1.1亿余元。对所有重整案件适用重整保护期制度,向近1000户债权人发送失权后果告知书,依法认定2户债权人失权。创新管理人选任与履职监督,23件案件依法指定被提名机构担任管理人,逐一评价、依法公开管理人履职情况,通报市管协并提出司法建议。
三是探寻破产事务办理新合力。与区政府建立常态化府院协调机制,定期通报破产办理动态,协调破产难题,防范重大风险。建立欠薪保障金申领专人协调机制,惠及30家破产企业、232名职工。召开企业发展与重整保护沟通交流会,与11个政府部门会商破产重整事务办理及破产预警机制,形成初步协同方案。探索企业经营困境预警和预重整提示机制,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创新项目并在全市法院推广。
四是凝聚破产保护共识。报送反映适用企业破产浦东法规经验做法的各类信息、情况等近50篇,适用企业破产浦东法规的相关举措及案例被多家主流媒体报道,通过座谈、直播、专题讲座积极宣传解读企业破产浦东法规创新机制。每年发布破产审判工作报告及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首次发布管理人履职典型案例。
一是创新制度实践可感可及。简易破产程序、提名管理人等创新机制适用量不断上升。破产信息在线查询、全流程网上办案、网络债会等有效提升破产办理便利度。二是困境企业救治成效初显。4家企业完成重整,盘活资产8.4亿余元,在54件破产案件中积极引导各方自行和解或实现破产和解。“小微企业司法救治和简易破产机制”获评2023年上海法院十大创新工作成果。三是浦东法规影响力持续增强。企业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机制纾困自救的意识和意向增强。优化企业破产制度相关工作先后入选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100个典型案例、首批引领区改革创新案例等。
除上述2件典型事例入选外,我院知产庭、自贸区法庭还分别有1名法官参与事例一“推出《老外讲故事·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片 以‘他视角’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的拍摄工作。该专题片系全国首部以涉外司法为主题、以外籍当事人为主体、以“他视角”为主语的专题片。2025年,我院将紧扣“精品年”工作主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更多创新举措落地生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司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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