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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惠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申报指南!
发布于 2026-01-25 13:08 阅读()
依法在惠山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符合下列条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拒不撤回情形。
3.申报项目符合惠山区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申报企业与银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4.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申报对象应当是同一法人,质押知识产权为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单种单件或多种多件混合知识产权;
6.企业已按约履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完毕且本息已经还清,申报时知识产权质押合同本息还清日应在2025年 1 月 1 日-2025年12月31 日期间,且质押合同项目未曾获得过财政贴息资金支持。
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发生地为中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二十国集团(G20)成员国和地区,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维权纠纷(诉讼或调解)应在2025年内完结,方能申报此项目,且承诺同意将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已获得国家、省或市级相应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申报单位〔含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惠山经开区、惠山高新区〕于2025年获批省级或者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
7.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还款及利息费用支出记录汇总表(附件2)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
2.维权胜诉的裁判文书及其执行情况等材料(外文材料应提供经过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案件发生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能证明申报单位主体资质的材料;2025年度省级或者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获批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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