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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历下》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以案释法护成长法治种子植心间!

发布于 2025-08-31 01:4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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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历下》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以案释法护成长法治种子植心间(图1)

  正值 2025 年秋季开学季,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与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融媒体普法节目《法润历下》,特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林清梅、节目常驻普法律师刘诚发做客演播室,以 “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为主题,通过案例说法,从校园欺凌、侵权责任、网络犯罪三大维度,为学生、家长及教育工作者带来一场生动且深刻的普法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校园欺凌是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 “隐形陷阱”,节目中两个典型案例,分别揭露了肢体欺凌与网络欺凌的危害,明确了法律对欺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在某职业学校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案中,张某、范某、魏某等九名未满 16 周岁学生,以被害人孙某 “说坏话、打小报告” 为由,先后六次在寝室、教学楼女厕所等地对孙某实施掌掴、踩踏、逼迫下跪,甚至猥亵并录制视频传播。林清梅法官指出,该案中三名主犯因构成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罪,分别被判处四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六名涉案学生也由公安机关责令家长严加管教。这一判决打破了 “未成年人违法无需担责” 的误区 —— 根据 2021 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已下调至 12 周岁,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者,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需负刑责;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者,需对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种重罪担责;已满 16 周岁者则需承担完全刑事责任。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中,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正是这一法律规定的有力实践。

  而某中学微信群 “围剿” 辱骂案,则展现了网络欺凌的隐蔽伤害。六名学生在 “品茶大会” 微信群内,以 “绿茶”“打呼噜像猪” 等言论辱骂同学 A,并相互附和起哄。即便学校已作出严重警告处分,A 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法院判令六名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开支 6000 元(由法定代理人承担)。刘诚发律师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群内的侮辱、诽谤言论同样侵犯名誉权,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拘留、罚款)乃至刑事责任。节目特别提醒,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肢体殴打,言语讥讽、社交孤立、网络诋毁均属其范畴,受害者需勇敢说 “不”,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或老师,避免 “一次沉默引发无数次伤害”。

  针对未成年人成长中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节目通过案例,厘清了餐饮经营者、同饮者、监护人等不同主体的法律义务,为预防意外、划分责任提供清晰指引。

  在 15 岁学生 A 饮酒后溺亡案中,A 与同学在餐厅为他人庆生时饮酒,后在湖边戏水不慎溺水。法院审理认为,A 作为初中生,对饮酒、戏水的危险性有一定认知,其父母疏于监护,需承担主要责任;餐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的规定,未核实年龄、未设置警示标志,客观增加了损害风险,需承担次要责任;与 A 共同饮酒、游玩的六名同学,未履行相互提醒、劝阻的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由监护人赔付);而学校已履行日常安全教育职责,且事故发生在周末校外,无需担责。林清梅法官特别指出,共同饮酒者、同行者之间存在 “安全关照义务”,聚餐时需提醒适量饮酒,结束后确保同伴安全返程,避免因 “疏忽” 承担法律责任。

  随着网络普及,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或成为网络犯罪受害者的风险显著增加,节目通过两起案例,揭示了网络犯罪的隐蔽性与危害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在学生甲出售银行卡案中,甲为获利 800 元,将银行卡出售给电诈团伙,该卡被用于电诈套现数十万元,甲最终因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被判刑。林清梅法官介绍,“帮信罪” 是 2015 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用于支付结算,或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等,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类案件中,未成年人常因 “贪图小利”“法律意识淡薄” 成为电诈团伙的 “工具人”,不仅影响学业,更会留下案底,严重影响未来就业、升学。

  而 2024 年未成年人乙、丙被网络敲诈勒索案,则警示未成年人需防范网络 “虚拟威胁”。被告人甲通过快手账号联系乙、丙,以 “殴打”“P 裸照散播”“阻挠中考” 等方式威胁,迫使二人多次转账。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责令退赔。刘诚发律师提醒,未成年人在网络社交中需严格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透露账号、照片等隐私;遭遇威胁时切勿 “花钱消灾”,因犯罪分子会 “得寸进尺”,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老师,或保留证据报警。节目同时呼吁家长,需关注孩子的网络使用内容,通过 “以身作则、建立规则、主动沟通” 引导孩子理性上网,避免孩子受不良信息诱导或陷入诈骗陷阱。

  节目尾声,林清梅法官与刘诚发律师为未成年人送上 “法治箴言”:林法官强调,“学法、懂法、守法是青春最好的‘护身符’”,未成年人需认清法律边界,不触碰违法红线,珍惜青春年华;刘律师则建议,未成年人应 “远离不良环境,多与优秀者同行,多阅读有益书籍”,通过正向引导培养自律意识,避免因 “好奇心”“小诱惑” 误入歧途。

  此次《法润历下》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以 “以案释法” 的形式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生活案例,既解答了学生、家长关心的法律疑问,也为学校、社会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供了实践参考。节目回放可通过山东音乐广播视频号、山东经典音乐广播视频号及 “闪电新闻” APP 观看,让更多人通过这堂 “法治课”,将法治意识融入日常,共同为未成年人打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刘诚发律师凭借专业的技术背景及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可为客户在公司运营、经营中高效分析公司核心特征,找准案件关键点,并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同时可为客户进行专利深度挖掘,还可指导客户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商业布局,提升客户商业体系竞争优势。

  近年来,历下区精准普法工作在发展快车道上铿锵前行,以精准普法为重点,围绕差异化法律需求,聚焦普法对象、渠道、内容,积极回应群众个性化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居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法润历下》节目,通过融媒体直播的形式,借助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双重渠道,实现“互联网+”的精准普法。

  《法润历下》节目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法润历下》节目继续邀请济南众多知名律师与多领域各行业专家做客直播间,带来系列普法精品课,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法润历下》节目 每周六 15:00-16:00 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S3直播间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