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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拨付2024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的公示!
发布于 2024-12-12 18:00 阅读()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22〕26号)的相关规定,经申报、审核,拟拨付2024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合计4.9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可在2024年12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拟补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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