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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于 2024-10-06 11:30 阅读()
1、专利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如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存在不合法情形,如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等。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以及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5、专利申请文件不符九游体育官方平台合初审要求,如申请手续不完备、文件不齐全、著录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等。
6、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意见。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1、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受理和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3、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进行口头审理。口头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陈述意见和辩论。
4、作出决定:在审查完所有证据和听取双方意见后,合议组会作出是否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这个决定会以书面形式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5、后续救济:如果专利权人或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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