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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澳大利亚IP官费即将上涨!
发布于 2025-03-25 09:33 阅读()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通知,将对澳大利亚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费用进行一定的调整,新官费标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
本次调整中,澳大利亚专利官费上浮约10%,而外观设计申请费则有所下降,但外观设计注册后的实质审查请求费则为上涨;商标部分的主要变化为商标异议理由超过三项的,对后续每项理由新增超项费,以及撤销未使用商标费用将增加、商标口头听证费用有变动。
值得关注的是,澳大利亚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附加费的变化,将原来在授权时缴纳的权利要求超项费变更为“第一次审查阶段权利要求超项费+授权时权利要求附加费”,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 如果第一次审查意见阶段 未产生超项附加费 ,但在后续审查阶段权利要求项数增加超过20项, 则应在授权时缴纳权利要求附加费 ;- 如果第一次审查意见阶段 已缴纳超项费 ,在后续审查阶段,经审查的权利要求项数最大值(并非授权时权利要求项数)超过第一次审查意见阶段的权利要求项数, 则应在授权时缴纳权利要求差额附加费 。
提交澳大利亚发明专利申请时权利要求为30项,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缴纳10项权利要求附加费(AUD125/项*10=AUD1250);如果后续审查阶段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修改至40项请审查员进行审查,即使在授权前将权利要求改回至30项,此时审查阶段的权利要求项数最大值为40项,则授权时仍需按照40项缴纳10项权利要求差额附加费(AUD250/项*10=AUD2500)。
对于现已提交但尚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澳大利亚发明专利申请,如希望避免产生审查阶段的权利要求附加费,可以在2024年10月1日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对于2024年10月1日当日及之后提交的澳大利亚发明专利申请,可考虑进入澳大利亚时提出主动修改,将权利要求控制在20项内,从而避免产生审查阶段的权利要求附加费。同时申请人应注意在审查阶段如非必要,不要将权利要求再次增加请审查员进行审查,即便申请人在授权前将权利要求项数减少至不超项,授权时仍可能会产生超项附加费,因为官方按经审查的权利要求项数最大值计算权项附加费。
另外,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此前也已公布费用调整草案,决定拟于2025财年(2024年10月)开始上调美国的专利、商标官费。如需查看相关信息可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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